依据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暂时停止对涉事人员适用行政拘留时,担保人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胜任。
这些条件主要涉及与待决案件之间无任何直接关系,担保人必须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并确保自身人身自由不受任何法定限制,同时必须在该地区拥有长期稳定的户籍以及固定居所。
最为关键的是,担保人还需具备充分的财力或物力来承担其可能承担的担保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