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还贷的,那房屋还是登记方所有,但是离婚时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需要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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