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的刑罚权,产生于抑制社会越轨行为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国家基本职能。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刑事诉讼不是司法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必须有诉讼当事人(刑事被告、附带民事原告和被告,在我国还包括刑事被害人)和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的参与。这些参与者在诉讼中具有主体的资格。
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一、伪证罪的概念与特征
伪证罪的概念: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特征如下:
1、主体为特殊主体;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是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
二、伪证罪是行为犯吗
伪证罪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对案件的重要情节,做出虚假的证明鉴定、虚假记录、虚假翻译,无论司法机关是否按照错案处理,都会构成伪证罪。伪证罪严重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因此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制定者都对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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