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合一,叫不动产权证,如果当事人现在已经过户了房产证,没有过户土地证,那么需要带着已过户的房产证和没有过户的土地证去所属地区土地局去办理,土地局会把旧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收走,然后从新办理成新的《不动产权证》。
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权,可以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土地证是指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则是你拥有房屋权的证明,凭借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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