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办理迁入手续流程
户口办理迁入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户口迁入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1.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户口办理迁入时间需要多久?
户口办理迁入的时间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准迁证》
《结婚证》
《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6]《居民户口簿》
[7]《出生医学证明》
[8]《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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