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总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程序,包括注销分公司在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到公司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到工商局再次办理注销申请、向质监局申请注销代码证等步骤。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总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程序如下:
1、注销分公司在国税和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到工商局再次办理注销申请;
5、向质监局申请注销代码证。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分 公 司 注 销 的 具 体 步 骤 是 什 么 ?
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分公司注销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撤销或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后,应在30日内向分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2. 注销国、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 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营业副本复印件。
4.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 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 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 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8. 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注销分公司登记。
以上是分公司注销流程的详细步骤。
分公司注销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在国税和地税登记证上办理注销手续;然后到公司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接着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向质监局申请注销代码证;如果涉及国有独资公司,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最后,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注销分公司登记。整个注销流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