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停业后分公司应当提交总公司作出的分公司注销决议、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的。
一、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时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注销子公司程序
1、到子公司所在工商局领取《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子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3、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工商局核准后进行子公司撤销备案。
二、成立分公司程序
1、到工商局领取设立企业的相关表格并进行填写,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
2、携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分公司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审批通过后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准备好注册资料,递交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注册申请。等领取到营业执照后30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料一般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文件、总公司章程、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所有的已用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
在分公司注销之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因此分公司的注销并不会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法人主体公司追偿债权,所以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报税的。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因为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所以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是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也就是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子公司注销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如果你说的所谓“分公司”是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那么在法律上这叫子公司,子公司注销前必须清理债权债务,包括合同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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