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 据 民 法 典 , 当 事 人 不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责 任 是 什 么 ?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是什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民法典对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是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是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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