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吗
行政拘留不能提前解除。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提前解除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时间怎么定的
行政拘留时间的确定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送达拘留所执行。
三、行政拘留的处罚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拘留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其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安机关应当完成案件的初步认定,作出是否进行申请批捕的决定,如果犯罪事实认定模糊,对当事人的犯罪证据认定还不够清楚,则需要在拘留期满后释放当事人,在犯罪事实认定后再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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