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告人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答案为“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派出所向人民检察院或做出不立案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派出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可以去哪个部门投诉派出所不立案?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处理当地治安案件的初查工作。若您认为派出所不立案处理案件,您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局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如向法制部门报案、向监察部门举报等。但请注意,投诉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处理当地治安案件的初查工作。若您认为派出所不立案处理案件,您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但请注意,投诉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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