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分立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详细流程是:
1.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
2.提交股东会表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企业分立的法律方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法律方式。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三、公司分立和公司合并有区别吗
二者的方式不一致。
公司分立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n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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