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工程建设中的测量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适应项目管理体系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测量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测量人员实行择优选用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严格实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完成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基本任务和规定
第六条进行施工过程控制,为施工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第七条测量精度符合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
第八条按规定保存测量记录。第九条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不断积累测量经验。
第十条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应根据设计文件或相关要求,确定测量精度和等级,并根据实际使用的仪器进行测量设计以确定其它测量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测量工作总结
1、全年测量工作主要内容;2、测量工作中的复核手段和方法;3、主要工程测量精度等级和规范、标准使用情况;4、测量人员考评以及技能状况;
5、测量设备送检、台帐登记保管情况以及设备技术性能和现状;6、施工中点位的应用情况;7、与测量的关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和测量工作特点,适时制定安全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项目部设测量队,由测量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测量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部总工测量工作职责:
1、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测量人员和设备;
2、督促制定相应的测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3、办理交接桩手续、安排施工复测和对主要测量方案、控制测量成果审核把关;
4、严格换手复测、资料复核签字、设备使用保管以及记录计算等测量工作制度;
5、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6、参加对本级测量工作和测量人员的考核、聘用;
7、参加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项目测量队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和规定;
2、组织测量人员参加管区内所有的测量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的贯通复测、施工放样(含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检查)和竣工测量;
4、负责本项目测量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请领、维修、及检定事宜);
5、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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