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5%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项工程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在保证项目符合规定后,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都达到合格规定时,分项工程才能评为合格;当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都达到优良规定时,分项工程才能评为优良,其中只要基本项目或允许偏差项目,有一个达不到优良规定时,分项工程只能评为合格。
保证项目是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条文中采用“必须”或“严禁”等词来表示,以突出其重要性。保证项目是合格和优良都必须达到的质量指标,因为这些项目是确定分项工程性质的,如果提高要求就等于提高性能指标,就会增加工程造价;降低要求相当于降低基本性能指标,就会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所以合格、优良均应同样遵守。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由经理部委派质检安检科、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加。由项目经理牵头,邀请建设方主要及有关负责人员,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栋号管理人员、分包商等一同参与。依据合同逐步逐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认证,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一一记录在验收认证结论栏,并限期整改后再次共同验收,直至合格。
2、当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将表中内容全部填写齐备,参与验收人员应分别在会签栏签字。建设方签字人员一定要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总包方签字人员要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与,并且应齐全有效。以上两份表格内除签字部位外,所有内容均用机打形式。验收前填写人员应熟悉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名称及分包单位必须与合同一致。
3、以上程序完成后,由质检科将验收单带回并与供应科、质检科确认签字后,由承包者将本表送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查签字。由质检科再次确认并盖章转预算科、财务科,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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