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出轨离家和小三住一起该怎么办
针对男方涉及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的行为,女方若希望获取相关证据,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是进行实时追踪拍照,记录男方及其伴侣共同生活的场景;其次,可以寻找房屋出租方,详细阐明具体情况,要求复印或拍摄租赁合同以作证明;此外,还可以直接与男方坦诚交谈,引导其主动陈述出轨以及共同生活等事实情况,同时将整个过程录制下来作为后续证据。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选择与其他人共同居住,这属于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后,根据法律规定可视为合法准予离婚的条件。
女方可以依据此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小三被起诉了怎么办
如若作为小三的当事人遭受原配提起诉讼,则当事人理当自接获起诉状副本之次日起算15日之内提交辩护状,以积极主动地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事宜,从而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方,而被告方也应当于收件之日起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中必须详细记载被告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同时,还需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亦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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