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权利处理拆迁户纠纷。法律规定在拆迁纠纷中,出现了当事人实施暴力,干涉执法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发生类似情况,当地的公安机关是有权力去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在这个过程中的职责是依法去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并不会介入民事拆迁纠纷之中。
派出所有权撤销行政拘留吗
派出所无权撤销行政拘留,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下达行政拘留证后,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放人。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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