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15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大修。该法的修订已纳入本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修改的建议稿也将于今年5月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在专家眼里,消法到底该怎么修改?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与修改的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刘所长介绍,此次消法的修改立足点在于法律进一步向消费者倾斜。他认为,要扩大消法的适用范围,反对把任何商品和服务从消费概念中割裂出去。
第二要加大企业的责任,希望能引入产品召回制度,提高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第三要完善消费者权益。比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引入公平交易权听证制度,引入消费者冷静期制度,即在一定期限内允许消费者无条件退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教授认为,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消法第49条和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54条规定的加1倍和加10倍的赔偿,实际上都是加倍返还。因为都以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真正的惩罚性赔偿的价值是在于惩而不在于赔,应当以加害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对他人安全的漠视程度作为依据,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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