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内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房产生的首套房贷,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房,购房者可以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按照夫妻双方各自购双方各自购买的房屋各自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不能在一个缴税年度内变更。
个体户不交个人所得税吗
1、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必须申报缴纳的。
2、申报缴纳的步骤是:
(1)打开地税网;
(2)选择申报缴纳,点击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点击提交,即显示申报成功。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所以法律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项目需要每个月申报,并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按月申报同按年的五级累进税率计算并不矛盾,因为每个月份都可以按累计的应纳税所得和税率表对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到年底就是12个月(全年)的累计数了。当然当月计算的应纳税额要扣除本月之前累计已缴数,才是当月实际应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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