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包括:
1、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虽不符合前一项规定,但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管辖的依据不同。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具有强制性。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具有自主性,且这种自主性有排斥法院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必须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
2、受理范围不同。仲裁委员会只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和行政纠纷案件不能仲裁;
3、审理适用的程序不同。仲裁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办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就具体程序进行约定。而诉讼则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约定;
4、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仲裁实行不公开原则,案情、开庭、裁决均不公开,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而诉讼则实行公开原则;
5、审级不同。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有下列情形的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包括(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交警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理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在处理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是有上述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3、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
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
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二、交通事故被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交通事故被起诉要不要请律师,一般取决于以下因素:
1、这个案件是不是严重,涉及的金额是不是大,如果是回答是肯定的,就应当请律师;
2、你的法律知识是不是强,如果是肯定就没有必要请律师,自己就可以处理了;
3、你有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具体问题,如果没有时间,就应当请律师;
4、你的解决是不是富裕,因为请律师要花律师费。
5、看你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一般肇事方有保险公司参加诉讼,而受害方如果不请律师的话,会有很大的财产损失,尤其受伤程度比较重,还有就是户口性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适用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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