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有哪些责任
时间:2023-08-06 09:52:29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伤害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诊察费、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错误劳动费的错误劳动费由受害者的错误劳动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决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错误劳动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则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必须以正式票据为基础的相关证明书必须与诊察场所、时间、人数、次数一致。(最好在票面上注明当事人实际需要的费用计算,证明书支付)5、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和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的当事人的亲属去医院接受诊疗、转院、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用,赔偿义务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者住院支出的床费)6、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者确实需要在国外治疗的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本人非常看护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必须赔偿。(原则上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标准)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折扣赔偿。如果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折价赔偿。1、修理。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实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状,也就是功能、形态、价值有太大变化。2、折扣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可能修复,需要折价赔偿。折扣时,应计算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格剩馀价值等因素进行折扣赔偿。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当当场治疗的伤口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价鉴定,折扣赔偿。4、现货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按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实物赔偿。因车祸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赔偿。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

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有误工现象,且受害者的伤情是由于此交通事故导致的,那么若是驾驶员不愿意支付误工费,受害者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由于不了解相关的司法知识,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诉讼赔偿事宜,自己只需要提交材料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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