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多次投石砸二环路快速公交致2人受伤,成华区检察院已于9月16日将该男子起诉至法院。5日,记者从成华区检察院获悉,成华区法院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据悉,2014年5月16日,民警在杉板桥设伏,调查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投击石块的情况,当晚警方听到有公交车被砸的声音,随后发现一男子跑开,警方立即将其控制,随后,该男子对用鹅卵石砸过往公交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5月16日期间,被告人赵某7次在成都市成华区杉板路,向行驶在二环路上的K1、K2公交车扔石块,造成2名乘客受伤,6辆公交车玻璃被砸烂。
据一位受伤最重的兰女士反映,4月8日22时,她乘坐的二环路高架K1公交车行至杉板桥桥头附近时,突然一个拳头大的鹅卵石砸碎窗户,重重地砸在她的额头。当时她的额头就开始出血,两眼不能睁开。之后兰女士被送到医院,额头缝了七八针,花掉一万多元治疗费用。
据赵某交代,他砸公交车的动机和目的是因为无聊和好玩,第一次就是想看着自己扔好远,没想到打到公交车了,觉得很好玩,后来我只要散步走到杉板桥桥头处就想用鹅卵石砸大车子,因为公交车目标大,公交车也很多,所以每次砸中的都是行驶中的公交车。赵某说砸车的鹅卵石都是在沙河草地里捡到的,基本都有拳头大小,没有人看见我砸公交车,就觉得很刺激。
全文5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