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补发材料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有效地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出生证明》补发书面申请表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5.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所在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6.登报声明(《xx日报》.《xx晚报》)报纸原样
如何办理出生证公证书?
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
(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法院《民事调解书》
(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5、亲属关系公证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6、照片:
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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