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而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不属于羁押,治安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n(一)警告;\n(二)罚款;\n (三)行政拘留;\n(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n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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