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领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宅基地。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承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由于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产权证,因此无法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在此律师建议提前办理遗嘱公证或在继承权开始后办理继承公证。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的继承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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