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区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首次注册),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2)被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二、办理地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湛林路19号五楼卫生科
三、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2
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不含审核表上需贴的照片
2
0
纸质
申请人
3
《医师资格证书》
无
0
1
纸质
申请人
4
市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无
1
0
纸质
企事业单位(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5
无
0
1
纸质
申请人
6
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7
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需提交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拟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三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8
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升级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原执业助理医师级别《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9
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纸质件加此件与原件相符
0
1
纸质
企事业单位(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社会组织(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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