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即使变更了,变更行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内容执行。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岗位的灭失,或者确实由于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限制不能胜任该岗位因为给劳动者进行调岗进而导致降薪的,则是合法的。
公司单方面降薪有没有赔偿
1、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3、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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