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子女成年后抚原则上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还应当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孩子已满18岁怎么判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支付抚养费最迟什么时候交?
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孩子十八岁了离婚还存在抚养权问题吗
孩子十八岁的,离婚时,一般来说,不存在抚养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属于成年人,可以独立生活的,父母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之后,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仍然拥有抚养义务,离婚时,就存在抚养权的问题。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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