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他人产品的过程中,是否会被控告侵犯专利权,主要取决于销售者是否明知所售产品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销售者明知产品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仍然进行销售,那么其行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销售者并不知情,即并非明知所售产品侵犯了专利权,那么其销售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专利侵权。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了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
1.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样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些规定为判断专利侵权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何种情况下销售不算侵权
在特定情况下,销售行为并不构成专利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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