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人却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是教唆犯吗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可以成为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在无身份者能够参与真正身份犯的部分实行行为的情况下,还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实行犯。对挪用公款罪而言,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身份所限虽然不能单独实施挪用公款犯罪,但他可以教唆或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罪,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而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实施或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使用公款的行为,从而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实行犯。
当然使用人要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主观方面,使用人与挪用人具有共同挪用公款的犯罪故意,即使用人不仅要有用的故意,而且还要有挪的故意。如果只有用的故意,未与挪用人形成挪的故意,则不构成共同犯罪;而且这种共同故意必须是在挪用公款前形成,即属于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在客观方面,使用人必须参与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指使、教唆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或者参与策划如何挪用公款、如何掩盖挪用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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