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安全局口供记录档案吗
只是被传唤录口供,不会记在个人档案里面的。被处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以上或已经判刑的才会被记入,任何人都有被传唤的可能,被传唤不等于违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对协助调查、询问证人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一般是了解完实际情况确实与被询问人无关,就会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最长时间也不会超过12小时。
二、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什么时间实施
按照规定,未成年犯罪记录应当是审判完毕后将犯罪档案封存。《行使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什么是案底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七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全文7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