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合同的特点: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一、担保人不知情之前告知是否有效
担保人不知情是无效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怎么弄
建议重新签订合同,不要变更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三、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吗
合同主体要进行变更的话,那么最好是重新进行签订。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这是一种合同主体间债权债务的转让和继受。具体而言,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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