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人失踪,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立案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你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被起诉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
债权人失踪了应该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的做法:债权人失踪,债务人想偿还的,可以提取存款。失踪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其财产代理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财产代理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财产代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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