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法院不可以判死刑。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审理。县法院属于基层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所以,县级法院不可以判死刑。
一、怀孕会不会被判死刑?
怀孕不会判死刑。死刑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一开始就不会被判死刑,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是对于胎儿和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不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特赦。
二、被判管制期间又犯罪如何去量刑
管制期间再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一、新罪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新罪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押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满释放后再执行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
三、新罪也被判管制,与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
三、认罪认罚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还有用吗
一般情况下,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能对于量刑建议不予采纳。
第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明显失当。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与检察院提出的量刑的建议相差过大,过重或者过轻,都属于明显的不当。比如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能是5年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之下就属于明显不当。
第二种情况是被告人辩护律师对于量刑建议提出了异议,并且提出了相应的理由。在检察院的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都需要在认罪认罚拒绝书上签字确认。在这种情况之下,实践中到法院阶段再反悔的情况很少,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出现反悔的情况。比如一个案件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没有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而到审判阶段拿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书,出现了新的量刑证据的情况,或者说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更换了自己的辩护人,新的律师对于原先律师签署的量刑建议,不予认可这种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于量刑建议提出了异议,并且提出了相应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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