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什么时候交?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试用期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二、公积金什么时候交?
每个地方对于五险一金月缴费时间都不一样的规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相关公积金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有关规定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本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缴存比例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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