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女方应当返还。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双方要离婚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
一、女方双倍还彩礼有法律依据吗
女方双倍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符合条件的可以由男方申请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没领证育有子女女方有没有义务全部付清
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退彩礼全额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双方只是订婚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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