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行为可被视为构成对他人作品的剽窃呢?以下为其设定的四大要素:
首先,必须存在确凿无疑地侵犯他人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益的行为;
第三,这种物质损害结果须与抄袭行为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才可;
最后,作为抄袭的行为人还需在主观方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类过失或故意的主观态度都不予以豁免。
而关于抄袭的方式而言,这既可以表现为对原创作品的完全复制,同时也可能以改变面目之姿,将他人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创新部分据为己有。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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