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的,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关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前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一、夫妻离婚前的债务是共同的吗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的。离婚前的夫妻债务不一定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来承担偿还责任,除非配偶有证据证明一方在离婚前所欠之债没有用于婚后夫妻的家庭共同生活,此时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来对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夫妻离婚前债务怎么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前债务的承担责任:
1.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共同清偿;
3.若是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债务责任,不得要求配偶一方承担。
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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