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规定如下:若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定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
然而,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或是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在未就协议及其补充条款达成共识之情况下无法完成签约,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责任所致,此时便可考虑退还定金;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持续进行,则定金可被退还并加倍赔偿;除此之外,其他情形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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