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却意外翻车,造成公路损害,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近日即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吴海波为徐州丰义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去年6月份,吴海波驾驶车辆行驶到贵州省玉屏县境内,至玉屏广播电视局路口处右转弯时,由于车辆较长,加之该路段正在整修,吴海波在转弯时车辆突然失去平衡翻了车。贵州省玉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海波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右转弯过程中因交通意外造成公路损坏,其主观上无过错,无相关违法行为。但造成了公路路面损坏,经济损失达11780元。
经交警大队协调,物流公司(车辆所有人)赔偿给公路管理人8000元。但物流公司在回到徐州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吴海波在事故中无责任,且本案不是交通事故为由,拒绝赔偿保险金。物流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物流公司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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