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似乎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对于非法专家来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开了公司。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首先,两者的企业性质不同:一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身份。其次,两者可以设立主体。一个公司的设立主体既是自然人也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有自然人。再次:纳税要求不同:一家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在获得投资回报时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是承担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通常不会牵涉到股东的其他个人财产,经营风险较小。当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各有优势和劣势,具体选择还需要根据从事的行业规模来确定,我想通过上述的分享,大家应该能够选择出是适合自己的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区别在于:一、二者的投资主体(也就是说对于投资人有要求)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自然人。二、两者的法律的形式(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三、税收征缴规定不一样(是否需要缴纳,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缴纳)。四、投资人的责任承担不一样,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人有限公司)还是个人资产。五、设立的条件不同(需要的最低限额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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