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可以制作会见记录。这个记录需要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签字确认。同时,在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但是,看守所不得阻挠辩护律师进行这些行为。
在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制作会见记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辩 护 律 师 能 否 对 会 见 过 程 进 行 拍 照 ?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辩护律师。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拍照,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记录、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记录、复制、摘抄、公开或者传播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然而,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对于委托人涉嫌的犯罪行为,有权予以辩护。因此,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拍照,有助于记录、证明委托人涉嫌的犯罪行为,以便于辩护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此外,辩护律师拍照还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拍照是被允许的,但应当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同时,辩护律师在拍照时,应确保不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拍照是被允许的,有助于记录、证明委托人涉嫌的犯罪行为,以便于辩护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同时,辩护律师拍照还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但需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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