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契约之时效已逾期数年,而债权人并未于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主张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会自动援引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这就意味着,即便债权人未能在时效期间内行使其权利,债务人亦无法以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债权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则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时效期间内存在着中断、中止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