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婚姻无效如何判定
精神病一般不判定为无效婚姻,因为无效婚姻一般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宣判多久
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
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不同。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行使。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以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以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n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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