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是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还款的话,这种情况不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自己在主观方面并不是属于直接故意的行为,但是贷款还不上,需要和银行方面进行协商。
在经济往来中,因客观原因未及时支付货款,因拖欠货款引起经济纠纷是常见现象。然而,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货款的目的,拒不支付,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区分二者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几种形式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二、贷款诈骗罪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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