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审批
办理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申报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函
3、法人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证明
4、房屋使用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经营面积375㎡以上)
5、场所地理位置图(距中小学不得少于200米)
6、组织机构(含人员资料)
7、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全案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8、安全惊醒专业技术人员配制,取得从业资格,经过培训考核的有关材料
表格下载济南市市中区文化企业情况登记表.doc
受理单位
区文化局
许可单位
区文化局
办理程序
变更网络经营许可证(法人、地址、经济类型、名称,由所在地县(区)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2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是
办理地点
小纬二路53-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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