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有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1.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注重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合力。3.正确贯彻政策,保证办案效果。
二、管辖。
三、立案。
四、证据。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五、定性。
六、共同犯罪。
七、一罪与数罪。
八、刑罚适用。
九、涉外犯罪。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二、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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