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遗失的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2、填写《南海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补发申请表(原件1份,要求,申请人提供刊登有该证号遗失的整份报纸,交由窗口受理人员进行剪裁,可选)
2、污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填写《南海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补发申请表(原件各1份,可选)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
5、委托书(原件1份,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私人委托书需打手指模,企业委托书盖公章)
办理地址
受理咨询
桂城交通管理所电话:86773357;
罗村交通管理所电话:86441393;
大沥交通管理所电话:85551371;
丹灶交通管理所电话:85442506;
里水交通管理所电话:85662372;
西樵交通管理所电话:86886371;
狮山交通管理所电话:86680221;
九江交通管理所电话:8655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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