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困难人员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设为5000元,5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部分报销50%;
2.2万元以上部分标准与其他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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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持有以下证件的困难人员,证件必须为有效期内
1.《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
2.《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
3.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收入农户证。
报销地点:
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登记备案和报销业务由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地址:上城区西湖大道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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