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男子牛某常年在外做生意,经济收入非常可观,但却不愿意支付父母每月100元的赡养费,老人无奈只好将儿子告上法庭。南雄市人民法院近日通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审判决牛某每月支付父母100元赡养费并分担日后医疗费。
据南雄市人民法院介绍,现年72岁的原告夫妇生育了6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其子牛某,排行第四,长期在外做生意,效益非常可观。2014年5月,原告夫妇因年事已高,不能再自食其力,便要求每个子女自6月份起,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日后的医疗费也由六个子女分摊,老两口自己独立生活。
老两口的要求提出后,其他子女都乐意承担,并按月足额给付,唯独被告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老两口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其告上南雄市上法院,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和分担日后的医疗费。
在庭审调解时,被告牛某依旧不愿承担父母日后医疗费,对每月100元赡养费也设置了诸多附加条件。由于庭审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责令其:支付父母2014年下半年赡养费600元;自2015年1月起每月给付其父母赡养费100元;其父母日后的医疗费由其六兄妹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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