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看守所支付现金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邮局汇款。
尽管部分看守所并未完成相应设施升级,但仍可选择使用这种传统的汇款方法。
家属需要了解该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及在押人员所在的监区情况,之后依据上述信息进行汇款操作,待款项到达后,看守所将会将其转入在押人员的个人账户中。
银行卡汇款。
在押人员通常会持有一张专用的银行卡,家属可以按照固定周期将资金存入该卡,这一方式与邮局汇款具有相似性。
在线汇款。
借助于微信小程序或者看守所官方公众号,家属可以实现线上汇款。
在成功登陆后,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并绑定亲属关系便可顺利完成汇款。
直接前往看守所的接待大厅办理财务寄送服务。
家属或亲友可以在工作日期间直接前往看守所内部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看守所所支持的汇款方式存在差异,故建议家属在事前详细咨询当地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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