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往监狱送人是看守所决定的吗
看守所往监狱送人并不是看守所单方面决定的,而是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和刑罚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看守所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进行羁押,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当判决生效后,将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监禁刑罚的刑罚制度称为收监。
3.当判决结果生效后,根据判决内容,法院会发出执行通知书,将罪犯移交给监狱执行刑罚。在此过程中,看守所扮演着中转站的角色,负责将罪犯从看守所转送至监狱。
4.看守所和监狱在职责和功能上有所不同。看守所主要承担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的羁押任务,而监狱则负责执行判决中的监禁刑罚。
因此,在将罪犯从看守所转送至监狱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羁押与收监的区别
羁押与收监是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羁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1)羁押通常发生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2)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案犯逃避法律追究、干扰证据收集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2.收监则是判决生效后,将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监禁刑罚的刑罚制度。
(1)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罪犯将被剥夺自由并在监狱中接受改造和教育。
(2)收监的依据是生效的刑事判决,其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
羁押和收监在适用条件和程序上也存在不同。
1.羁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如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案犯存在犯罪嫌疑,且羁押是必要的;
2.收监则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进行,无需再对罪犯进行羁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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